郑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关于郑州市第三看守所智能屏蔽仪采购项目公开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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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录入时间:2017/6/20 11:20:19

郑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关于郑州市第三看守所智能屏蔽仪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结果公示

河南柏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的委托,就郑州市第三看守所智能屏蔽仪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郑州市第三看守所智能屏蔽仪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郑财招标采购-2017-245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公告日期:2017523—2017527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76209:30分(北京时间)

评标地点:郑州市中原区电厂路与电厂南路交叉口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13号楼17层河南柏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评标委员会名单:张新甫张松道 安志军、朱军

五、中标信息:

中标供应商:河南省普光电子有限公司

中标报价:1620000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公司地址:郑州市经二路正12号

六、本次结果公示联系事项:

招标人:郑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联系人:朱警官

联系电话:1572937676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柏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女士

电话:15938700290

、其他应说明事项:
本次结果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等相关媒体同时发布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收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

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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