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文号:郑建文﹝2015﹞92号 来源: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04日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造价咨询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市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秩序,维护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将《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豫建设标〔2015〕5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与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勘察设计处、郑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晓辉 0371-67188922
彭增栓 0371-67188838
附件: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2015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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